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环境的综合整治力度,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市场交易环境。市工商局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集贸市场环境活动。
一是明确集中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突出问题。整治的重点区域为东、西城和河口区、垦利县区域。重点市场是中心城区海河农贸市场、明月农贸市场、辽河农贸市场、金水农贸市场、石油大学农贸市场、科技新村农贸市场、西营果品批发市场、西苑水产市场、刘家副食品批发市场、黄河口商贸城农贸市场、黄河口蔬菜批发市场、鲁班公寓农贸市场、盛大农贸市场,河口海宁市场、河宁农贸市场、三义和农贸市场、河口贸易市场,东安景安市场等市场。重点整治农贸市场划行归市,摊点布局,市场内部环境、占道经营和“除四害”制度落实等情况。规范摊位亮证经营,查处短斤缺两、欺诈消费、无照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二是组织开展创建规范化文明诚信市场活动。明确市场开办单位,健全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开展规范化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通过设立宣传栏,对相关市场管理制度、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责任、文明规范化诚信市场标准及上市商品各项规范进行公示。实施定期农产品检测,及时公示检测结果,确保农产品安全。
三是加大对市场设施改造投入。以2010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为契机,引导市场开办单位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强化物业管理,改善店容店貌、服务环境、食品卫生环境、经营秩序,完善垃圾箱、果皮筒、停车场等服务设施,加大卫生保洁力度,大力整治市场内部环境,确保各项基础设施完整到位,使用维护情况良好。
四是明确各方责任,严格督导落实。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监管者、开办者、经营者行为,全面落实三方责任。基层工商所与所辖市场开办单位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加强整治活动的指导和日常督导监管,严格监督市场开办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日常经营监管。督促市场制定整改措施,加大设施投入,明确职责分工,分片包干,不留死角,不漏项目,责任到人,层层签订责任状。
五是加强对经营者、市场开办者的教育管理。加强对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的政策法规知识教育,通过举办业务知识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市场开办单位和经营业户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督促引导市场开办单位强化责任意识,增强业务管理能力。引导开办单位对市场进行企业登记,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承担法律责任和抵御经济风险的能力。指导开办单位成立经营管理机构,帮助其建立健全规范各项市场经营管理制度。协助市场开办单位解决日常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引导市场开办单位采用先进的管理运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