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年审通知
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根据《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度年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和截止日期
凡2009年12月31日前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6月10前到企业注册地工商机关办理年审,预期不参加年审的,将撤销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二、年审应提交的材料
(一)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需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年审报告书;
3、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存档表(2份);
4、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告表;
5、国家、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
6、实行资质管理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7、企业2009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二)省级“守合同重信用”需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年审报告书;
3、省级守合重信用企业存档表(2份);
4、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告表;
5、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
6、实行资质管理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7、企业2009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三)市级“守合同重信用”需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知盖本单位公章;
2、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年审报告书;
3、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存档表;
4、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告表;
5、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
6、实行资质管理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7、企业2009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三、表格的领取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年审报告书可登陆“东营红盾信息网” (http://www.dygs.gov.cn)“表格下载”窗口下载,也可到企业注册地工商机关领取。
联系电话:
市 局:8334591
东营分局:8275753
河口分局:3668315
广饶县局:6445396
垦利县局:2582057
利津县局:5625038
利津县局:5625038
开发区分局:830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