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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年审通知
发布时间:2010-5-24 10:12:58   阅读数量:2913    字体: 【 】 信息来源:合同科
 
 

200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年审通知

 

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根据《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度年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和截止日期

20091231日前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610前到企业注册地工商机关办理年审,预期不参加年审的,将撤销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二、年审应提交的材料

(一)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需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年审报告书;

3、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存档表(2份);

4、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告表;

5、国家、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

6、实行资质管理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7、企业2009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二)省级“守合同重信用”需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年审报告书;

3、省级守合重信用企业存档表(2份);

4、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告表;

5、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

6、实行资质管理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7、企业2009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三)市级“守合同重信用”需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知盖本单位公章;

2、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年审报告书;

3、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存档表;

4、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告表;

5、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

6、实行资质管理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7、企业2009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三、表格的领取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年审报告书可登陆“东营红盾信息网” (http://www.dygs.gov.cn)“表格下载”窗口下载,也可到企业注册地工商机关领取。

联系电话:

    局:8334591

东营分局:8275753

河口分局:3668315

广饶县局:6445396

垦利县局:2582057

利津县局:5625038

利津县局:5625038

开发区分局830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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