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办事机构各类变更登记条件:需经审批机关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申请变更登记。
提交材料目录
(一)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表》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
3、董事会决议
4、合同、章程的修正协议
5、验资报告
6、营业执照正、副本
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注:①若新增注册资本规定出资期限的,且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第5项也可以变更后提交
(二)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表》
2、董事会决议
3、名称核准通知书
4、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公司印章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三)外商投资企业住所变更登记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表》
2、董事会决议
3、住所使用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公司印章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四)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变更登记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表》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
3、董事会决议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五)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表》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
3、董事会决议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7、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注:① 增加的经营范围不需前置审批的则无需提交
(六)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表》
2、董事会决议
3、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4、新任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七)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表》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
3、董事会决议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股权转让协议
6、合营他方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声明(受让方为新股东的提交)
7、以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转让股权,应提交资产评估报告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此次资产评估报告的确认(备案)文件
8、股权受让方的合法开业证明、个人身份证明和资信证明
9、营业执照正、副本
10、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八)外商投资企业减少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表》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
3、董事会决议
4、合同、章程的修正协议
5、验资报告
6、在省级以上报纸上三次减资公告及企业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的情况说明
7、营业执照正、副本
8、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九)外商投资企业增设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表》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
3、董事会决议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注:① 第2项法律、法规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章规定设立分支(办事)机构需经审批的,应提交审批文件
(十)外商投资企业撤销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表》
2、董事会决议
3、分支(办事)机构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十一)变更登记收费标准及依据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100元(增加注册资本的除外)。
2、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变更登记:增加注册资本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其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其超过部分不再收取。
3、收费依据:工商企字[1998]第279号文件《关于企业法人登记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规定》、1992年8月1日[1992]价费字414号文件《企业注册登记收费及其收入使用范围的规定》、1999年10月20日计价格[1999]1707号文件《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