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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
发布时间:2009-10-23 15:43:21   阅读数量:180    字体: 【 】 信息来源:办公室
 
 

    法律政策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

    广告经营者申请发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主营广告,具有代理和发布广告的经营范围,且企业名称标明企业所属行业为“广告”;

2、有15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3、企业成立3年以上。

    广告经营者发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应载明申请的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名称、规格,发布期数、时间、数量、范围,介绍商品与服务类型,发送对象、方式、渠道等内容);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申请表;

4、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首页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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