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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程序
发布时间:2009-10-23 15:45:45   阅读数量:291    字体: 【 】 信息来源:办公室
 
 

法律政策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印制管理办法》

申请程序及工作时限:

1)、申请一般《印制商标单位证书》(不含烟草制品和人用药品商标印制)由市工商局审批,工作时限为七个工作日;

2)、申请烟草制品和人用药品《印制商标单位证书》实行市工商局、省工商局两级审批。

核准条件:

1、申请者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有与其承印商标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设备及仓储保管设施等条件;

3、有健全的管理商标印制业务的规章制度;

4、有3名以上取得《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 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印制商标单位证书》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印制商标单位申请表》;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4、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印刷业许可证》;

5、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6、法定代表人和商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企业商标印制管理制度

8、参加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资格培训的有效证明。

以上资料均一式二份,一份由所在地工商局存档,一份提交市工商局。

(二)、申请烟草制品和人用药品商标印制资格的首先应具备《印制商标单位证书》,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应填报《印制烟草制品商标单位申请表》或《印制人用药品商标单位申请表》(资料一式二份,一份市工商局存档,一份报省工商局)

(三)、申请变更登记事项须提交的资料:

1、申请报告;

2、新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

3、《印制商标单位变更申请表》;

4、《印制商标单位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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